很多細節我不需要在這邊公開說明的...畢竟妳不是參予者,我何必解釋!但是竟然你有2個疑問卻不肯私下問我,那我只好回覆你了~
1.以台灣來說 年利率在20%以上,稱為高利貸 犯法的
也就是說每100元只要我一年收取超過20元的利息,就算高利貸
那以10萬來做說明就是一年收取超過2萬的利息 算高利貸,但並沒有規定這2萬的利息,是前收還是每月收或是最後再收~ 反正就是總收利息 1年不能超過2萬
10萬塊,我只收取一次的手續費1萬塊,這樣並不構成高利貸唷
2.你不是參予者,我不需要跟你說明,我當初拿了多少錢出來
我做生意,絕不找親友投資!! 找親友投資的問題太多了...這是原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