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法律漏洞 幫詐騙「支付命令」已讀不回 他竟被騙走土雞城

amad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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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開土雞城的朱姓男子,因遇到詐騙集團利用法院支付命令核發漏洞而受害,竟淪落到店被法拍償還莫須有債務。

2015年05月14日14:52
高雄一間土雞城的朱姓老闆,4年前接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須償還吳姓男子等2人30萬元,朱男自認為沒有欠債,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騙局不予理會,沒想到真的是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朱男上午現身氣憤說:「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詐騙集團成員一起來查封我的店,你叫我怎麼辦?」但這從天而降的債務,又是怎麼來的?

原來是有心人利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的審查寬鬆的漏洞,先用在10張面額各3萬元的本票上,冒簽朱男姓名,再以朱男欠債不還為由,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,由於法院審核支付命令僅書面審查,審核通過後,雖會以書面通知債務人,而債務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聲明異議,若有提聲明異議,則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,但如果未在期限內聲明異議,則支付命令就發生確定判決的效力,聲請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朱男就是因為在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,沒有在期限內聲明異議,才會讓吳男拿著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以致朱男賴以維生的土雞城被查封法拍,朱男還氣到心臟病發作差點喪命。

雖然朱男事後控告吳男涉嫌偽造文書、詐欺等罪,經筆跡鑑定,也確認本票上的簽名確非朱男所簽,但因也無法確認偽造簽名者就是吳男,因此吳男獲不起訴,朱男原以為可以拿筆跡鑑定結果要回自己的土雞城,無奈,支付命令須透過再審制度救濟,而法律又規定朱男必須找出偽簽者才能撤銷原判決。朱男根本無計可施,欲哭無淚,只能眼睜睜看自己苦心經營的店被法拍。

而法院審理支付命令有多寬鬆?律師劉哲宏指出,此案的支付命令聲請人吳男在全國各地法院聲請超過100件,光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,核准率約8成。更諷刺的是,朱男的土雞城被法院查封當天,吳男還大喇喇的與法院司法事務官、執達員等前往查封。

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間司改會多位律師陪同下,前往高雄地院陳情,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收下陳情書說,針對類似案例,會建議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律規定,並要求司法事務官加強審核支付命令核發流程。(郭芷余/高雄報導)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50514/610174/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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