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文具用品批發商,主要在網站批發無店面
最近有位客戶批貨後要求退貨,因為她不想要了
如果是瑕疵品的貨我們一定會負責
但是他以消保法19條要求退貨,並寫明她不需要理由,就算不是瑕疵
她想退就可以退因為她在7天內要求辦退貨
我想尋問這樣...有誰知道應該退嗎??
消保法保護消費者?那..(她跟我批貨)她算是消費者嗎??
那甚麼法可以保護業者呢??
如果我應該退...那她以後再次購買我可以擅自將她定單消除嗎??
因為
她如果每次不高興就退貨..那我還要負擔運費等等成本
小本經營還做得下嗎....
最後重申,如是瑕疵一定負責但只是因為她不要了??
這樣應該退嗎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