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新廣告法禁用極限用語如「第一」「頂級」「最佳」後,品牌文案如何瘋狂因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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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廣告法於昨日正式開始施行,「第一、最好、頂級」等極限詞語被禁之後,來看看各大品牌修改後的文案長什麼樣子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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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震撼首發、全網最低、銷量第一……」這些曾被品牌們信手拈來的廣告標語,如今再也不能隨意使用了。9月1日起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(以下簡稱「新廣告法」)正式施行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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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部20年來首次修訂的法案有著「史上最嚴」稱號,所有包含「最、第一、頂級」的極限用語將被明令禁止,違者將被處以20萬元以上罰款,這比另一部關於廣告代言人新法的輻射面大得多。


  不過在創意橫行的廣告圈,各大品牌出對策的反應之快、腦洞至大開,瞬間把這件嚴肅的大事兒變成了又一場愉快的營銷。界面記者為你總結了四種代表性的文案,來看看品牌是如何成功規避廣告法中的「雷區」。


  「違法自首」型


  既然新廣告法將極限用語與「違法」掛上等號,那就用「自首」的方式猛誇自己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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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種取巧的辦法也可以看作另一種借勢營銷,在無風也起浪的廣告圈,「追熱點」已經是文案的必備技能,輕鬆點兒來看,「9.1新法案」也可以當成「雙十一大促」——把產品性能植入進法案法條,再號召大家一起來遵守廣告法,品牌、個人、國家,一個都沒落下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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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詡第二型


  眼看一大波品牌在「知法犯法」的字眼上大作文章,另一波文案玩起了「偷換概念」的把戲,新廣告法規定不允許在廣告詞中出現「第一」。既然沒人敢爭先,當個「第二」也是極好的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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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花言巧語型


  新廣告法規定不能再使用極限用語,可就算不能說「國家級、世界級、最佳、第一、最大、頂級、最便宜、最新、首家、最新、全網銷量第一、全球首發、全網首發、最新科學、頂尖、最受歡迎、銷量冠軍、獨一無二……」,還是會有別的形容詞來代替它們,比如海爾家電的這組海報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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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好好說話型


  其實,新廣告法雖然嚴苛,但對於市場上虛假廣告的橫行還是有著震懾作用。不少品牌在宣傳標語上言過其實,卻對真正的核心數據與產品信息一帶而過,很多消費者也因此蒙受損失。


  正常的市場宣傳對於新產品的推廣是極有必要的,但對於普通大眾來說,真正想看到的廣告並不是花枝招展的文案堆砌和視覺效果,而是真實有效的產品信息。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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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9-02 14:36 来源:界面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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